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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场所不应刻意呈现为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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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中秋假期旅游市场人气上升,各地推出多款定制旅游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然而,一些隐藏的违规行为逐渐暴露出来。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一系列旅游市场强制消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将商业场所纳入景点、强迫或变相强制消费等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旅游过程中的购买行为应建立在旅游者的自发性基础上,根据个人需求进行选择。从法律角度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还规定,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强迫交易。将购物场所变成旅游景点,甚至强制消费,涉嫌侵犯游客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这并不意味着购物场所不能成为旅游景点。关键是这个地方是否有足够的文化重要性和旅游价值。例如,北京的秀水街曾经是游客、外国人的必去之地。上海南京路步行街、广州北京路商业街也以其深厚的历史文化和商业文化吸引着游客。当地特产市场和夜市也将消费融入旅游之中经验。可见,符合当地文化的消费场景可以在不削弱旅游体验的情况下丰富旅游内容,让游客在购买纪念品时感受到更加立体、多元的当地魅力,从而促进整个旅游产业链的活力。但当购物目的地被刻意呈现为景点时,很容易陷入过度商业化的误区。一些经营者将文化与消费强挂钩,强迫游客“买买买”,体验当地风土人情。旅游目的地可能会失去原有的文化吸引力,甚至沦为购物的装饰品。这种伪文化包装会削弱旅游的纯粹性和游客的体验感,影响旅游市场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了避免商业场所变成旅游景点的负面影响,尊重原则很重要“预知”和“自主”。 “先验知识”要求经营者在游客做出决定之前,如实告知游客购物地点的性质、产品的价格范围、质量标准和潜在成本。 “自愿参与”强调消费必须基于游客的真实愿望,不受任何强迫或激励。这既是保护游客权益的基本要求,也是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基本要求。到旅游景点购物,反映了一些商贩急功近利的心理。旅游业不是一个单一的合同。良好的声誉取决于回国旅客满意的评价。强制贸易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破坏行业生态。共同形成繁荣的产业生态系统,所有专业人士追求健康、有序、磨练旅游市场环境。 (作者:刘莉 来源:经济新闻社)
(编辑:富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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